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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楼市今起限购限贷 外地人买第三套房无法办产权登记

发布于 2016-08-12  快速申请贷款

  苏州楼市今起限购限贷

  外地人买第三套房无法办产权登记

  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首付从40%提至50%

  昨天下午4点,备受关注的苏州限购政策正式落地。苏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对外公布,在土地出让、房贷、非苏州户籍居民购房等方面作出了政策调整,意见8月12日起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商品住房信贷方面的调整,明确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购房的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买第三套住房则受限。

  商品住房信贷政策有哪些调整?

  本市外市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再买一套首付不低于20%

  (以家庭为单位)

  有房贷记录,无房首付不低于30%

  有1套房, 无房贷记录首付不低于30%

  仅有1套房,房贷结清首付不低于30%

  有1套房,在还房贷再买一套首付不低于50%

  已有2套房,在还房贷再买一套停贷

  非本市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以购房合同为目前房屋数量无住宅房新购一套不受任何限制

  有1套住宅房的新购一套提供网签合同日期前两年内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有2套住宅房的新购一套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本市户籍不受影响

  非苏州户籍居民购房有哪些限制?

  新政落地

  苏州调控放大招

  15个方面保房地产健康发展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苏州楼市量价齐涨,尤其是去年四季度,价格涨幅迅猛,整体房价猛烈补涨几近翻倍,有楼盘房价涨幅高达9300元/平方米,外来房企抢滩进驻、地价屡创新高并演绎“面粉”贵过“面包”。苏州与南京、厦门、合肥一起成为备受关注的楼市新“四小龙”。

  为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保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针对当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实现“稳房价、控地价、保自住、扶租赁、去库存”的目标任务,苏州市委市政府按照调整预期、双侧调控、规范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通过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15个方面采取系统性稳控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对外公布实施。

  意见前三条主要针对土地市场,同时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在供应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在供应侧方面,主要是加大土地供应,抑制过热的土地需求,同时对需求侧的一些政策作了调整,主要是对信贷政策和公积金政策作了一些调整,目的是保证自住型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另外在商品房预售、价格管控、加大商业办公去库存、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培育发展租赁市场、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管控、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限贷限购

  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

  买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

  商品住房信贷政策有哪些调整?具体分成以下四种情形: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四)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买第三套房没法办产权登记

  购买第一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缴纳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具体要求为: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土地政策

  加大土地供应,引导理性竞价

  政府制定了2016到2018年三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平均每年400公顷左右,适度增加了住宅用地的供应计划,较2013-2015年期间年均实际供应住宅用地增长了约18%左右,并且计划向普通住宅用地倾斜。

  文件明确对区位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部分住宅地块,土地出让时会设定并公布市场指导价,出让成交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时,在出让文件中明确全额出让金缴付期限缩短为2个月。对出让成交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同幅度,明确差别化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条件,即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而当公开出让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25%以上时,中止网上竞价,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由竞买人在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以上再作一次报价,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具体报价规则另行制定。

  其他配套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区30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分期开发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宜低于30000平方米(尾盘除外),3000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项目宜一次性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市场销售。

  记者观察

  南京苏州同时出招

  楼市政策已转向

  早在一个月前,“南京即将收紧楼市政策”的传言就不绝于耳。在诸多传言中,有土地拍卖规则修改的,也有将实行“宽松版”限贷的,可传了几周,却始终未见靴子落地。与南京相似的,是苏州、合肥、厦门。这4个城市如今被冠以“二线四小龙”,在深圳、上海的房价告别狂飙后,“四小龙”成了全国房价的领涨城市,就在三季度,“四小龙”都被传出要出台政策调控。

  苏州被媒体确认要在8月11日下午出台楼市新政。昨天下午,记者在办公室里苦等苏州新政内容的时候,南京的新政也突然来到。再一连线,发现两个城市像是商量好似的,新政一齐拍马杀到。

  稍有常识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不是偶然。在合肥,限贷政策已经悄然执行,加码幅度比苏州南京更甚。一线城市套上绳子后,该轮到二线“四小龙”了。

  最重要的依据依然来自高层吹风。近期高层不止一次表态,要防范资产泡沫的继续放大,抑制投资投机。与此同时,证监会收紧上市房企的再融资,断了不少上市房企通过股市融资“加杠杆”拿地的路径。

  对“地王”的担心,绝对不仅仅来自买房人,银行可能更小心翼翼。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在8月10日分析:2015年下半年以来的房贷资产均为房价处于高位时的资产,若后市房价下降,去年下半年以来的房贷资产会缩水,金融风险增加,此时,银行必然首先收口子,保卫自己资产的安全性,通过首付提升、利率提升等方式对冲未来存在的潜在市场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今年二季度以来,南京等二线城市已经动作频频。例如南京就效仿苏州,对土地拍卖设置了最高限价,然而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无视,7幅土地“熔断”的闹剧,也在倒逼政策加码。在松绑限购、限贷不到2年后,南京、苏州同一天收紧政策,意味着本轮楼市政策已经开始转向,赌房价继续逞强的买房人,恐怕要在心里重新掂量掂量了。(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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