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是我行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抵押贷款。
二:产品特色
(一)贷款对象
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完全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企业的控股股东、个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及其他完全由自然人出资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的主要出资人。
(二)贷款期限长
最长期限可达3年。
(三)贷款金额高
采用房产抵押最高贷款金额可达到房屋评估价值的70%,单户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人民币。
(四)贷款利率低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在基准利率的1.2-1.5倍之间浮动。我行优质客户更可享受基准利率上浮10%的优惠利率政策。
(五)贷款用途广泛
用于借款人或借款人所拥有经营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资金需求。
(六)抵押物选择灵活
可接受第三方名下(非借款人本人)房产抵押担保。
(七)广泛的服务网络
我行694个网点遍布北京城乡,结算便利。
(八)还款方式多样
为您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及特色还款服务,借款人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在您提供有效担保和齐备资料的情况下,您将在最短时间内获取贷款。对于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更享便捷通道。
(九)贷后服务便捷
为您提供便捷的还款、贷款要素调整等服务。
三:业务办理
(一)申请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个人或家庭资产证明;
3、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资料,或贷款使用计划;
5、抵押物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6、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
8、抵押人提供第二居所的证明;
9、承租人(如有)知悉抵押的声明;
10、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至我行各支行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审贷:我行按程序进行贷款调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借款人。
3、签约:贷款获批后,借款人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放贷:相关手续办妥后,我行通常在2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发放至交易方账户借款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委托转
入交易方账户。
5、还款:借款人应于约定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还款额,我行将在指定还款日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