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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近期开展住房公积金贷前提取业务

发布于 2013-09-03  快速申请贷款

    为了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轻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及归还住房贷款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近期开展住房公积金贷前提取业务。贷前提取业务即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价,且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一年的缴存余额。(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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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贷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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