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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网贷平台需30日内申报 逾期将按新设机构处理

发布于 2017-04-01  快速申请贷款

3月31日消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下发了《关于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报事宜的通知》(以下称《申报通知》),《申报通知》要求,未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在京注册网贷平台需在30日内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

据了解,上述《整改通知书》为此前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通知书》,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

《申报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京注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包括在京分支机构,下同)组织开展了现场核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通知》强调,请未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所在区金融办联系申报事宜。逾期未与注册地所在金融办联系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新设机构的流程办理。文件显示,《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据P2P访谈(ID:p2ptop1)了解,《暂行办法》对备案登记制度进行了时限要求,要求网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据此前的《整改通知书》显示,承诺保本保息、代偿均属违规行为;风险准备金、备付金等各种担保本息的形式均违规;与平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也属违规。除了严禁网贷平台不得自行发售理财产品外,还禁止平台代销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种金融产品,也不得以链接形式导流并收取佣金。

北京一位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对P2P访谈证实,《整改通知书》中所规定的148条是“真的”,每家平台根据自己的情况逐条对照,原则上是所有的内容全部按照要求来,“广为关注的风险备付金、金交所、融租租赁合作等内容肯定是一刀切。”

据了解,北京市网贷行业平台总计300多家,目前前后发放的整改意见书占总量的1/3。另一位北京平台相关负责人指出,资金存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中介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要做,“目前整体是,从严整治。”前述网贷平台负责人补充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曾撰文指出,要区分红线和黄线,有步骤统筹处置合规风险。北京市网贷企业的整改要求,将是全国P2P平台企业的整改风向标,不仅对于本地企业有意义,对于其他地域的企业同样具有参考价值,“也就是说,研究透彻《整改要求》对于每家P2P企业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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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网贷平台 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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