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将进行两项调整:房屋登记信息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将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者。
住建部2012年12月表示2013年将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限购政策,也就是说,2013年的成都二套房贷款将仍按首付最低六成、贷款利率最低上浮10%的标准来执行。 2013年最新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6.55%,如果选择商业贷款,则上浮10%后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为7.205%;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5%,上浮10%以后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为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