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1月22日透露,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全国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互贷互认协议。只要在省外这20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一家缴存公积金,都可在川内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反之,在四川省级中心缴存的老乡也可到这20家省外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当地买房。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人员主要是省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积金异地互贷是我省力推的一项惠民政策,去年底我省已与青海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确定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攀枝花市、乐山市,与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为试点城市,在上述城市已实现异地互贷。
2015年我省住房公积金新增贷款521.86亿元,同比增长91.41%,创历年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