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的最后一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我市公积金新利率执行时间表:如果你的公积金贷款时间是在8月26日之后办理的,那么就按照新利率执行,如果是8月26日前办的,那么从明年1月1日起,才执行降低以后的新利率。需要注意的是,调整的时间界限8月26日是以贷款发放的时间为准,而不是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幅度为0.25个百分点。其中,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3.5%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万笔706.32亿元。(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