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0、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拟售住房土地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3、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在还款期间可选择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提前还款金额须是5000元整的倍数。具体手续请到贷款银行办理。
*等额本息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后,还款时还是需要自己先还款,待还款一年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钱会打到储蓄账户相当于冲抵一部分贷款。一次性付清或商业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