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发生新变化。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据悉,这是我市首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据介绍,从 5月 1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做出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内(含五年),利率调整为3.25%,五年以上利率调整为3.75%。具体到贷款购房的职工,5月11日前已发放贷款的,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即五年以内(含五年)贷款,执行3.25%的利率,五年以上贷款执行3.75%的利率。5月1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新调整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