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公积金首付从3成降到2成
此前,南京执行的是去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都是规定为最低3成。
而昨天出台的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也就是说,首套房的首付降低,降至最低2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是贯彻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之举,目的是“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3月30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也是南京对此发文的落地,南京也相应将去年起执行的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
二套房公积金首付仍为3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原先南京首付为6成,去年11月政策调整为降到3成,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京市的平均水平(目前为32平方米),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原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昨天出台的新政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也就是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依旧维持最低3成不变。
此外,购买二套房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仍要上浮1.1倍,贷款额度上也没有变化,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合计最高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