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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管理办法有望上半年出台 融资杠杆率放开(1)

发布于 2015-04-16  快速申请贷款

  新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市场化主导的思路,小贷公司的行业定位、杠杆率放开和经营范围扩大是三个主要亮点。获得金融机构身份以后,融资渠道更宽、融资成本更低

  去年以来,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蔚然成风。服务众多小微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下称小贷公司),经过多方推动,近期有望获得政策松绑。业界人士认为这将提升微观经济的活力,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整体运行。

  《财经》记者获悉,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工作,如果进展顺利,有望于2015年上半年出台。

  自2005年试点以来,小贷公司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国各地扩张,它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和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重要渠道。

  央行[微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8791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全国小贷公司实收资本8283亿元,贷款余额9420亿元,2014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228亿元。

  经过多年发展,小贷公司面临的身份歧视、融资渠道窄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制约行业的发展。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新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市场化主导的思路,小贷公司的行业定位明确、杠杆率放开和经营范围扩大是三个主要亮点。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小贷公司将会获得专业放贷机构这一新身份。

  小贷“新装”

  小贷公司一直期望摆脱自己一般工商企业的身份,成为非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对小贷行业发展心存疑虑,在行业定位问题上,未能与业内达成共识。

  2014年上半年,银监会牵头起草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在放宽融资渠道、扩大经营范围上的突破,获得了业界一致好评,但是对于仍然定位为一般工商企业表示不满。

  共识并未达成,但是近期有了一个折中的结果,即小贷公司定位为专业的放贷机构,一个介于一般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身份。

  在第五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上,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祥向他的同行说,这比原来前进了一大步,“七年前给了我们合法的身份,这次给了半金融机构的身份,下次可能就转正了”。

  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微博](下称央行)便力主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并推动试点工作,但由于央行的主要职责在货币政策、金融政策上,并不负责具体金融机构的审批,因而“当时说不清小贷公司具体归谁管”。包括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在内的官员曾极力推动试点,使其身份合法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回忆说,当时央行提出在五个省的五个县试点,成立了7家小贷公司,地方政府对此兴趣浓厚,因而这项试点实际上是以五个省政府的名义推行,央行居间协调功不可没。试点引起了极大反响,并得到了当时国务院领导的认可。

  2008年,根据国务院领导交办,银监会介入,并与央行一道起草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小贷公司有了合法地位,这种新的业态得到了官方认可。

  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为一般工商企业,并提出了极为苛刻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比例。参与文件起草的一位人士回忆说,在当时“出生比名分重要”,为了让试点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只好接受小贷公司非金融机构身份定位。

  尽管如此,小贷公司仍然得到了极为迅速的发展,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791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一部分通过房地产、矿产开发等方式完成资本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热衷进入该行业。

  一位资深从业人士介绍说,获得金融机构身份以后,融资渠道更宽、融资成本更低,可以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可以获得更好的财税政策,例如所得税可以从25%降低为15%,营业税附加可以降低2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增强机构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财经》记者获悉,银监会牵头起草的管理办法,会在这一问题上有所突破,将其定位为专业放贷机构,相比以往,前进了半步。

  杜晓山说,既然定位为放贷机构,那就要明确其与一般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区别,在政策上有哪些变化,“如果利率、税收政策等方面都没有变化,那就没有意义了”。他呼吁,“放贷人条例”应该尽早出台。卸任央行副行长之后,吴晓灵一直推动放贷人条例出台,但是由于各个部门之间难以达成共识,该条例也一直延宕至今。

  关键是杠杆率

  “新的管理办法没有提杠杆率,也没有限制小贷公司只能从银行借贷,这是比较好的做法。”杜晓山告诉《财经》

  指导意见曾规定,小贷公司“只能向不超过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且“融资比例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这一制约小贷公司融资的规定将取消。同时不再提及融资比例,这对于小贷公司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由于小贷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这种“只贷不存”的模式注定其发展会出现资金面紧张,因而,在做好风险控制时,还要多方筹资,因为它关乎小贷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前全国平均每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约1亿元,如果想扩大业务,则需要股东持续补充资本金,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资,或通过银行贷款,但是由于受制于“身份歧视”以及不超过资产净额50%的规定,绝大多数小贷公司无法从银行融资。

  重庆一家小贷公司高管介绍说,2008年成立时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目前已达到5亿元,公司成立后第一个提供贷款的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六年来共计贷款2亿多元,但是从2014年开始该行政策调整,虽然并未明言断贷,但是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贷款条件。招商银行(17.96, 0.09, 0.50%)重庆分行、中国银行(4.69, -0.02, -0.42%)重庆分行同意给该公司贷款,但最终都未获总行批准。

  上述人士认为,银行拒绝贷款可能是和小贷公司的地位和身份有关。

  目前,全国各省市小贷公司融资比例不一,其中最高的是重庆市。瀚华信贷集团市场总监张友雄告诉《财经》记者,当地小贷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0.5倍)、主要股东借款(1倍)、资产转让业务(0.5倍)、小贷同业拆借(0.3倍)等方式融资,融资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金的2.3倍。

  从实际融资情况来看,当地小贷公司并未达到这一水平。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测算发现,2014年重庆246家小贷公司,实收注册资本金549.25亿元,贷款余额743.13亿元,杠杆率仅为1∶1.35。

  近两年,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对接资本市场的渠道正在打开,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小贷公司的融资压力。

  由于无法在国内主板上市融资,一些小贷公司转道到美国、香港上市,例如江苏鲈乡小贷、重庆瀚华金控分别在美国、香港上市。此外,佐力科创、汇通金控等小贷公司也已递交申请,准备在香港上市。2014年8月,苏州高新(8.43, 0.16, 1.93%)区鑫庄农村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同时,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开始扩大。2013年7月,阿里小贷通过深交所[微博]发行了首只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2015年2月,瀚华金控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产品在上交所[微博]挂牌,发行规模为5亿元,存续期为九个月;正奇安徽金融控股公司于2015年3月在上交所发行了5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此外,重庆金交所从2012年推出了小贷资产收益权产品。这些为小贷公司融资开辟了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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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融资杠杆率 小贷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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