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将在建行陕西省分行先期试运行,购房者可拨打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12329”咨询。
规则是啥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西安推出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在陕西是首次,在西部省份也是首次。
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相同,起止日期相同,放款时间相同,还款方式相同。
如何办理
贷款前 由于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前期对于借款人信誉、偿债能力、抵押物状况要共同进行贷前审核,核查更为仔细。
贷款时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资金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由委托服务公司承担,因此三方对组合贷款的办理、审核、抵押、放款等程序的标准更加统一、更加严格、更加规范。
贷款后 组合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公积金部分由公积金中心负责,由委托服务公司负责相关贷后服务并承担资金风险;商业贷款部分由商业银行负责。这样,双方对于贷款逾期催收与不良资产处置将更加积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