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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是“还不完”巨额高速路收费花哪去了(2)

发布于 2014-12-01  快速申请贷款

  疑问二

  贷款为何总“还不完”?

  一条路没还清贷款,所有路继续收费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被认为是高速公路收费最强有力的依据。面对公众质疑,山东省交通部门对延期收费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然而,15条路中,哪条路贷款没还清,当地交通部门并未说明。

  一年上百亿元的巨额收费都用于还贷了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山东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全省高速路债务余额仍然很重。截至2013年底,累计贷款余额达589亿元。为此,山东实施了“统贷统还”的办法。

  事实上,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这招。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的政策。“实行‘统贷统还’,就是说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广东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介绍,到“十三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达7180公里。初步测算,建设资金约需3700亿元。除了引入市场投资者,其余仍将纳入“统贷统还”范围。

  [分析]收费还贷变成无限循环的“陷阱”

  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首先,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其次,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因为条例中不得超过限期的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对广大车主而言,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疑问三

  钱都用来修路还贷了?

  收费用来高薪养人,部分遭挪用

  除了还贷和企业暴利,巨额通行费还被用来干什么了?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媒体记者从广州一家路桥公司职工处获悉,一般员工月收入在8000元到1万元,而一个路段的项目负责人,手里管理的资金上亿元,一年收入可达30万元。

  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分析]对GDP的贡献,让地方有修路冲动

  高速公路收费到期未还清贷款怎么办?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期后停止收费。


  朱列玉等认为,包括养护费在内应由公共财政承接下来,这是公路的公益性决定的,也是政府和公共财政必须承担的责任。在还清政府贷款之后,国有部分应让路于民、让利于民。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当前,地方交通部门及其下属企业在高速路建设管理中处于垄断地位,加上修路对GDP的贡献,地方有上马修路的冲动,这也导致一些道路效益很差,地方就不得不打效益好的公路的“主意”,所以有了各种借口的延期收费。因此,要加强对政府决策的科学论证,避免因过度建设而陷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恶性循环。(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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