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省住建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落实上述文件精神,长春市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根据贷款期限和还款能力综合确定,月还款额从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的50%调整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