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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房贷“商转公”首日 市民咨询多办理少

发布于 2014-11-04  快速申请贷款

    今年7月中旬,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房贷“商转公”成为银行房贷紧收背景下各方期待。3日,惠州公积金“商转公”正式从政策走向现实,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然而“商转公”业务咨询多办理少,截至3日下午6时30分,公积金中心支取贷款科仍未收到第一份“商转公”业务办理的收件。

  只支持纯商业贷款 不支持组合贷款

  在当前银行放贷门槛高、放贷速度慢的背景下,公积金“商转公”政策的出台一度引起房地产业和市民的一致叫好。今年7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0月下旬,《通知》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核后于市政府官网公示。11月1日,“商转公”业务正式开始办理,由于恰逢周末,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迎来“商转公”业务办理首个工作日。

  3日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并未发觉异样。与往常的工作日业务办理类似,前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的市民人数并不多,各个业务办理窗口业务相对比较宽松。下午4时许,记者再度赶至公积金中心,所见状况基本与上午类似。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支取贷款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上个月“商转公”的消息传出,前来咨询的市民较多,但是实际前来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市民很少。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市民办理“商转公”业务还需要根据个人按揭贷款的具体情况。根据当前规定,“商转公”目前只支持纯商业贷款,对于组合贷款的方式暂时还不能办理;此外,该业务办理对办理人的住房数也作出规定,必须是办理人以家庭为单位的唯一一套房源。这也使得符合条件的市民并不多。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市民可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业务办理申请表。在以往的业务办理申请过程中,公积金中心都需要业务申请人供职单位加盖公章才能给予办理,然而这次的“商转公”业务申请取消了这一要求。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贷款科科长杨家清介绍,当前公积金中心正在努力精简各项业务的办理,对一些不必要的环节给予取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更好地服务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商转公”并不一定能省钱

  据《通知》规定,市民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首套房贷”、“纯商贷”、“提前还贷”等7大条件。然而,是否满足这些条件就该及时享受政策利好,办理“商转公”业务呢?

  事实上,市民还应该算笔账。据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由于首批受理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人,为原商贷放款时间在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职工。而实际上,在2011年前后购房的市民,很多都拿到了按揭银行的优惠利率,当时有很多银行为开拓业务推出有7折、7.5折利率优惠,这对比公积金4.5%的基准利率,基本持平或者更加优惠。

  这也得到正在考虑是否申请“商转公”业务的李小姐印证。2008年的房子,当时的基准利率为7.18%,拿到的利率折扣是7折,实际上的利率也不到5%。与公积金4.5%的基准利率相差无几,然而办理“商转公”这个过程需要各种费用支出,还要费时间,办还是不办很纠结。

  对于“商转公”业务的办理将产生的相关费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负责人提醒市民注意。提前一次性还贷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和自筹资金等待公积金放款周期的利息,办证、评估、担保等各个业务办理环节所需要的支出也有必要计算进去。该工作人员指出,在市民咨询业务办理时,都尽可能介绍详细,避免市民盲目办理实际上却增加了相关费用支出。

  此外,在采访过程中,杨家清也表达了对“商转公”政策的预期,“商转公”业务办理开放遇上周末,房管局、银行等机构不上班,实际上3日才正式开展业务办理。市民对于新业务的推出有一个熟悉过程,当市民根据各自贷款办理的情况,权衡利弊之后,后期的受理肯定会有一个针对性的增长。(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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