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住房贷款是指对在房地产三级市场上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房款的住房贷款。
1、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港、澳、台及境外人士)。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中国境内有效居留证件。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收入或资产证明。
4、借款申请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达不到此标准的,借款申请人必须提供足以证明其还款能力资产或其他证明。
5、借款人无不良资信和行为记录。
6、能够提供政府房管部门认可的购买二手住房的买卖合同或契约。
7、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在办理正式抵押手续之前,如需先行发放贷款,可接受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抵押物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时迅速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8、能够提供首期款银行存款证明或我行认可中介机构出具的首期款收据。 符合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