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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消费贷购房灰色利益链(1)

发布于 2014-05-12  快速申请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100万元封顶,期限不超过10年。”北京(楼盘)银监局4月底突然下发的一纸通知让房产中介和购房者都暗中揪心,更有中介人员在社交网站上打出了“5月初之前务必抓紧时机办理,还可享受旧政策”的广告。表面看起来,消费贷与房地产中介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但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银行房贷步步收紧,利用消费贷款补齐房款的做法早已成为业内潜规则。


  消费贷限额核心内容

  消费贷挪用之风愈演愈烈,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4月下旬,北京银监局正式向辖区内商业银行下发《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文件要求个人消费贷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此外,贷款用途应以销售发票作为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案例 消费贷购房钻银行空子

  李先生夫妇俩10年前来北京经商,经多年打拼赚了点小钱,在大兴区买了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由于家里老人年事已高,夫妇俩去年把老人接到北京方便照顾,现在的房子显然有些不够住了。夫妇俩一合计,准备在郊区再买一套房子。

  在房产中介的陪同下,李先生夫妇很快就找到了一套面积150平方米的二手房,足够一大家子生活,但难题也接着来了。房价加上税金总共要350万元,二手房也必须装修一下才能入住。银行规定,如果是买二套房,想要用首套房产作为抵押是银行禁止的,而且买二套房的话,必须交70%的首付。可夫妻俩的积蓄只有100万元, 首付还差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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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个人消费贷款 消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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