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自2014年5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没有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是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以及没有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要被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小企业信用辅助管理系统。
今后,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将作为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衡量指标之一。如果不能按规缴存,企业以后的贷款将会受影响。
职工应当按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违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职工应当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对职工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违反《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合同》约定逾期还款的违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职工应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各项管理规定,凡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将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这就意味着,如果职工一旦发生任何形式的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都将影响其个人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