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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七成

发布于 2014-01-26  快速申请贷款

东南网12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厦门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本周进行调整。11月29日起,在厦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11月28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通知》中主要是对厦门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文件要求“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同时,为体现对职工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通知》明确“对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通知》中未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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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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