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直财政统发所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已由原来的8%提高至12%。”14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宏在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说。
董宏说,多年来,济宁对住房公积金这项民生工程非常重视,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一直较低的情况,今年,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改善住房能力,市政府决定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将市直财政统发所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由原来的8%提高至12%。
董宏介绍,为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将更多单位和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扩大覆盖面的责任书,争取让这项制度惠及更多的职工。
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165.9亿元,归集余额108.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99.8亿元,贷款余额68.8亿元,累计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3亿元。(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