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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申严格执行住房限购 二套房贷比例仍为7成

发布于 2013-12-26  快速申请贷款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昨天在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时称,明年将“探索逐步取消限价、限购等行政干预措施,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然而,李俊夫的话音刚落,今天,广州房管局发布通告重申,继续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即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3年社保或个税证明,二套房贷比例仍为7成等保持不变。前一天刚提出的工作设想,第二天就“翻盘”,似乎是在以官方的名义对局长的说法进行了“纠正”。

  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市国土房管局等四个部门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提到,房地产调控的行政干预过多、过刚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同时提倡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以及加大住宅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天,李俊夫在广州说“明年探索放开限价、限购”,而远在北京召开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却表示,北上广深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购政策,口径明显大相径庭。

  广州限购政策实行已经三年。今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限购政策升级。意见明确,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70%。

  广州市房管局当天还提醒市民,购房前应登录该局“阳光家缘”网站,详细了解限购和银行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相关规定,查看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及申请按揭贷款的条件,不要轻信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以通过补办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方式购房的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广州市房管局在当天的通告中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如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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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二套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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