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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假理财:披着份额转让外衣的“飞单”(1)

发布于 2017-04-20  快速申请贷款

4月18日,多名因“飞单理财被骗的投资者聚集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大堂内讨要说法。其中,还包括不够私行级别的财富级(300万元以下)投资者,他们手持到期合同要求对到期产品本息进行兑付。

此前媒体报道有称,被骗客户所购买的“份额转让”产品,在形式上,其实属于从其他投资者处受让民生银行发行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多数以“非凡”系列××期命名。

不过19日下午,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则“关于理财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朋友圈海报指出:“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资产管理系列’个人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对付了本金及收益”。由此或可推断,上述“份额转让”产品中所包含的理财产品,应该不是类似的民生银行自营或总行审批合规代销的理财产品。

随着事态进一步发酵,一场披着“份额转让”外衣“飞单”的窝案浮出水面。除了民生银行所公告的该行涉案支行行长张颖被抓外,另据媒体报道,19日一名支行副行长以及三名员工也被公安机关带走。

未经审批的虚假理财

民生银行“飞单”窝案,轮廓正逐渐清晰。

4月19日,有被骗的投资人透露,他们在与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理财经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对方告知,原投资人基于回款,所以愿意放弃利息,原本一年期年化4.2%的产品,还有半年到期,相当于年化8.4%的回报。

这是一款怎样的理财产品?一位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这种业务模式,在私行以及财富管理业内叫“份额转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业务模式。一些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也会看到合同允许到期前中途转让给他人。

不过他指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份额转让所涉及的原理财可能不是民生银行合规代销的理财产品,而是向客户转让未经民生银行总行审批的虚假理财产品,借用“份额转让”幌子飞单的可能性较大。

其中涉及到签协议转账的环节。根据媒体报道,投资人与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签订了四份协议:《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除了理财产品说明书之外,其他协议上都有转让人、受让人的手写签名,并盖有“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

4月19日下午,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则“关于理财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朋友圈海报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民生银行指出:“截至目前,我行‘非凡资产管理系列’个人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了本金及收益”。但多位投资额和提供的产品资料显示,他们购买的产品多以“非凡”系列××期命名,二者已经出现明显矛盾。

份额转让如何“飞单”?

只要客户持有理财份额,合同中又允许转让,那么当客户出现现金压力时,都可以通过场外协议做份额转让,“可换”在理财产品中,被视为客户的权利。

记者从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内部了解到,目前涉及份额转让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将有理财份额转让需求的产品集中打包,进行产品的重新创设,做成新的产品卖给新客户,底层资产是原来客户转让的理财产品。由于涉及到产品的重新创设与多个部门协调监督,出猫腻的可能性小。

另一种则是本行自营理财产品的份额转让,其中涉及总行产品部门的管理人、销售渠道的支行客户经理、转让人A与B。支行人员买通总行产品管理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此外还有转让代销理财份额。转让理财份额需要通过场外协议来完成。理论上客户A与客户B自己签就可以了。但A与B签,需要经过产品的管理人(基金、信托、券商等通道方)同意做变更,所以管理人会出具合同协议,最后也是盖管理人章。

记者采访发现,代销理财遇到份额转让时,银行作为销售的渠道方,在整个转让过程中做法、风控不尽相同。有的只做确认,不在管理人出具的协议上加盖公章。也有的银行对于代销的每个环节都盖章确认交易有效,转让的过程要录音录像。

签署份额转账协议后,B给A打钱后,管理人将A的份额过渡给B,这个过程的转账交易一般会在当地支行进行。客户A将份额转让给客户B后,管理人会根据份额转让内容,到中证登重新登记备案。不同的产品登记的平台不尽相同,但都会依据场外转让协议变更产品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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