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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整顿校园贷 禁向未满18岁大学生提供网贷

发布于 2017-04-18  快速申请贷款

  晨报记者多次报道的“校园贷”乱象问题,市场整治开始见成效。一方面银监会连续发文规范市场,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另一方面部分主打“校园贷”的公司主动退出市场。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74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校园贷”业务,比2015年的顶峰时期减少47家,其中仅2016年就有45家平台主动退出市场。

  现金贷整治动真格

  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十大项共计三十五条规定。其中第二十九条直指时下火爆的“现金贷”业务。银监会规定明确提到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而针对大学校园的“现金贷”也被称为“校园贷”。《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有网友表示,尽管在中国18岁以下的大学生屈指可数,但毕竟说明监管层已经注意到大学“校园贷”乱象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整治重点目标明确

  事实上,“校园贷”只是“现金贷”的一个分支。而针对“现金贷”,自去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银监会就先后下发过相关整治方案。如去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天中国银监会就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据《证券日报》报道,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将把“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各地区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与此同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下发了一份《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以下称《补充说明》),《补充说明》要求对具有下列特征的平台应当予以重点关注:一是,平台利率畸高。当前部分平台采取日息、月息等概念吸引借款人,而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造成部分借款人负债累增。二是,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部分平台在给借款人放贷时,存在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金额,造成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金额不符,变相提高借款人借款利率。三是,无抵押,期限短。“现金贷”平台主要通过无抵押信用货款,借款期限集中在1天―30天,放款速度快等方式吸引借款人。四是,依靠暴利覆盖风险,暴力催收。当前部分“现金贷”平台风险控制十分薄弱,行业坏账率普遍在20%以上,平台依靠收取的高额利率平衡风险。而借款人一旦逾期,平台则采取非法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各种方式的暴力催收,极易引此恶性事件的发生。(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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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校园贷 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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