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贷平台(P2P)的备案制度将有法可依。昨日一早,有网络平台曝出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影印文件,其中规定,新设立网贷平台办理备案登记需要九大部分材料。
昨日,尽管监管部门并未对此影印版本的文件明确真假,但知情人士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该版本应是监管层的指引文件,目前可能已经下达到了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并将由地方监管部门制定细则。
影印版本文件显示,新设立的网贷平台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已设立的网贷平台,依据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新设立的平台办理备案登记需要提交9大部分材料,其中包括网贷平台基本信息,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材料等。
而新设立的网贷借贷平台备案登记,要先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最后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实际上,P2P备案指引是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的又一份关于网贷监管的细则指引。对于备案制度,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由于暂时缺乏一些实际性的具体要求,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并未真正开始网贷平台的备案工作。(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