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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网贷平台区分管理 备案登记不构成合规认可

发布于 2016-11-29  快速申请贷款

  11月28日有消息称,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新注册及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该指引文件的确已经下发到各地方银监分支机构,但目前多家本土网贷平台和广东及广州互联网协会暂未收到正式文件。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金融办正在推进网贷平台的清理工作,业内人士预计,具体工作开展尚待清理工作完成后。

  针对此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网贷平台监管备案,《指引》给出了具体操作指引,并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申请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

  为网贷平台合规建设指明路径

  《指引》明确表示,网贷平台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可持登记证明进行资金存管、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业内认为,这份文件为网贷平台的合规建设指明了路径,让平台知道应该“先做什么,再做什么”。

  在备案的程序、要求等方面,指引对新老平台进行了区分管理。其中,要求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按要求进行合规承诺并提交9类文件材料。

  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网贷平台新设立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对于“老平台”,《指引》表示,在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除了常规的材料,还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补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存量平台备案登记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备案登记不构成合规认可

  但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再次重申,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不少互联网平台表示,这是一份极具指导性意义的文件,对于推进网贷行业规范、良性发展意义重大。“有了这个文件,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有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

  但也有机构担心,存量平台需要等待当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上门排查、分类完成后才可以申请,中间若涉及整改,时间非常紧迫。“有意识的平台需重视并及时自查自纠,不要存侥幸心理等专项整治小组到位后再进行整改,因为时间可能真的不够了。”新联在线相关负责人表示。

  万惠集团执行副总裁、PPmoney理财CEO胡新也表示,按照指引指明的监管路径,对于正在进行银行存管对接、存管系统已经上线的平台或已取得ICP证的部分平台来讲,目前已取得的合规成绩是否算数?这是很多平台所关注的问题。不过,从指引来看,具体的内容规定仍需地方监管机构进一步制定明确。

  截至2016年10月底,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为29650.33亿元;贷款余额增至7486.72亿元,同比增幅达128%;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154家,与2015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66家。

  Tips: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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