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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资金银行托管 搞不好又是一个坑-图(2)

发布于 2016-06-01  快速申请贷款

投资人积极


银行托管投资人更多的是看重银行的公信力,虽说部分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可能还不如支付公司。但普通投资人眼里城市商业银行就等同于中农工建招这些国有大银行,都是国有的、都是不会倒闭、倒闭也有国家兜底的。银行托管就相当于给平台信用做了背书,所以投资人就有了心里安慰,投资人从风险上分析是欢迎银行存管的。


再从成本上分析,银行存管因为多了一方,平台在成本支出上又要多花一笔,这笔成本要么摊在借款人头上、要么摊在投资人头上,要么平台自己吞掉,从目前P2P行业的竞争激烈度来看,这部分成本只能平台自己吞掉,所以投资人的成本和收益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所以成本上来看投资人也是欢迎银行存管的。


国有大银行不积极,城市商业银行能力不足


2016年初,多家有媒体影响力的P2P平台接连陷入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的漩涡中后,整个P2P行业名声跌到了低谷,出于名誉风险的考虑,大银行纷纷暂停或延迟了银行P2P自托管系统的开发和推广,这就是最近民生银行宣布与已合作平台将逐步解除合作关系的根本原因。


去年跟一家国有大行主管风控的领导私下沟通过,对这种名誉风险银行私下还有另一种解释:不是大银行不想做,而是不想第一批做,大家都明白即使银行托管投资人资金仍然会有平台出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哪家银行做出头鸟,作为银行托管下第一批投资人风险教育的舆论牺牲品。第二三批跟进的银行,才是真正吃肉喝汤的,大行有意识的将第一棒交让给城商行这类银行,让他们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教育。我听完有种阴谋论的感觉,但想想也蛮有道理的。


不过大银行的退出,的确给城商行提供了抢占市场的契机,城商行首要任务是拉存款,对名誉风险考虑相对较少,所以P2P平台和城商行手牵手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于是在2016年上半年,基于城商行资金托管概念的营销迎来了一个高潮,目前P2P平台进行资金托管的合作银行99%都是城市商业银行。


撇开噱头营销不谈,回到城商行的直销银行系统上。接触过多家直销银行系统,从系统架构和当初的设计用途来看,直销银行根本不适合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改造。直销银行当初设计原则是类似于银行的掌上营业厅,可以理解成是银行APP,大多用于本行卡的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等只需进行内部交互简单的业务,不需要与外部系统进行多频次、复杂的数据交互,所以没有考虑到功能拓展和预留外部接口。


而 直销银行进行托管化改造,多业务类型的外部接口数据交互是基本需求。由于架构不支持所以在直销银行系统在做接口功能改动,对直销银行系统的整体架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影响是巨大的(已上线城商行托管的P2P平台大多存在架构性隐患),如果是开发一套独立的托管系统,那么在人力、物力投入上也是一项挑战。


平台不积极


媒体和平台时不时发布一些银行存管的消息,但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平台都是资金池模式,好点的用三方托管模式。监管细则没落地前,资金池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违法,所以部分资金池平台心存侥幸,想等监管落地,再将运营模式切换到银行存管。因为提前一天上线银行存管对平台来说不仅损失了沉淀资金的利息或投资收益,还给平台操作客户资金带来难度;再者,平台一旦接入银行存管,平台的运营状况都会暴露在银行面前,对平台运营有一定的压力。


除此之外还有对技术标准的顾虑,P2P意见稿并未制定银行存管的模式、技术的标准(比如,没规定借款人付给平台的借款费用是从到手后资金里扣除还是到手前扣除),导致各家支付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解,每家支付公司的接口规范、业务模式都很不一样。平台和系统开发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接现有的四方托管方案,万一监管细则落地后,现有方案不符合监管细则,一切又要推倒重来,平台就要再次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种对行业规则不确定的忧虑也会影响P2P平台接入银行存管的速度。


还有一类平台对银行存管不是不积极而是排斥,这类平台比较危险,属于自融或者旁氏骗局,这类平台在我上篇文章《因e租宝招来骂名一片的P2P有那么烂吗?真正的P2P骗子长啥样?》有提及过。这类平台为了躲避监管一直在寻求正规化运营,如果监管落地前,正规化运营无望,这部分平台往往会选择清算和跑路,还有一部分根本没打算在监管后继续经营,只想在监控空白期能捞多少算多少。所以真正的淘汰期还没有完全到来,政策落地前后,清盘、跑路的P2P平台才会迎来最高峰。


支付公司不积极,但是必须面对现实。


从第三方支付公司角度分析,支付公司很不愿意联合银行搞四方存管,因为之前的三方托管模式下所有客户资金全部沉淀在支付公司自己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内,产生的利息全部归支付公司所有,另外支付公司还可以利用沉淀资金规模跟银行协商压低支付通道的成本。一旦进行四方存管后,这两点好处不复存在,唯一的好处就是符合监管的政策要求了,所以支付公司百般不愿意但也只能接受。


监管细则落地前的几点建议


监管层要想将监管落到实处,让P2P行业的模式从资金池模式平稳过度到资金存管模式需要提前做到以下四点 :


第一,提前做好银行存管模式的模式、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制定让平台能在模式创新上少走弯路,在软件开发上节省成本。


第二,对存管银行的技术维护、风险控制等方面做资质审核,减少银行的风险对P2P平台的传导。


第三,做好存管银行、支付公司、P2P平台的风险隔离和应急预案,不能让这三者间的风险相互串联。


第四,做好银行存管的退出机制,由于P2P平台的运营不善等客观原因会造成平台倒闭或清盘,这时银行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退出机制来指导用户、平台、支付公司、银行来处理账户资金,代收项目,账户销户,信息沟通等多种问题。


这只有这些工作提前做好后,细则落地后整个行业才能实现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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