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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十大非法集资案 P2P网贷平台吸金很生猛

发布于 2016-01-22  快速申请贷款

到了年底,很多人都拿到了辛苦一年的年终奖金,并想着该如何进行投资。但需要警惕的是,很多花样百出、极具诱惑的非法集资手段也正对大伙的钱袋子垂涎三尺呢。昨天,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度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从案例来看,P2P网贷平台已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手段。

现代快报记者 刘元媛 实习生 刘舒

非法集资,P2P平台是重灾区

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中,多个案件都是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

比如,南京的刘某成立南京某创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其注册成立南京某创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提供P2P小额信贷服务,多数借款直接转给公司股东个人使用,总融资额1600余万元。

常熟的鑫鑫贷公司同样也是利用P2P平台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2年至201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孙某分别开设鑫鑫贷网络P2P平台、华夏信P2P平台,以月收益率6%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及人员达100余人,涉及金额达3000余万元。

类似案件还有常州汇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昨天,江苏省金融办主任查斌仪表示,“这些非法集资案件往往以改革创新为名目,假冒金融机构混淆视听,以高额回报诱惑公众,对风险后果和法律底线视而不见,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查斌仪说,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就是提醒大家一定要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不要轻易上当受骗、不要主动参与。

其他7起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江苏鼎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江苏鼎亿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以月息2%的高息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1亿元,涉及4773人。

连云港农业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郑某利用收购或创办的公司、协会、合作社,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并在连云港市设立7家农民资金互助社,以10%至15%年息分定期、活期、养老金三种形式向公众吸收存款。郑某向当地1032人次吸收存款4000余万元,尚未归还群众集资款达3098万元。

如东葛某民间借贷导致集资诈骗案

2009年开始,葛某向朋友圈吸收大量资金,并将吸收资金加利息发放给急需资金的企业。2012年,葛某的多个债务人“跑路”导致葛某资金链断裂。为弥补债务窟窿,自2012年开始,葛某以自己从事风电建设工程或者从事拍卖行生意等理由,以高额利息、利润为诱饵,先后向广大群众大肆借款8亿余元。

无锡戴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0年10月以来,戴某因承建的工程缺少资金,设立4家空壳公司,以月息2%至7.5%在宜兴、常州、无锡等地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达7亿余元,案发后仍有3亿余元未归还。

徐州王某非法集资诈骗案

2008年至2014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立多家公司,在明知没有归还借款能力的情况下,以月息3%至5%、日息千分之三等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几年内骗取资金多达8亿余元。

盐城顾某等人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8年底至2013年3月,顾某在盐城市区、大丰等地先后注册成立7家投资公司,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近8亿元,涉及储户1.1万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苏州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9年初至2014年4月份,谭某授意单位员工及亲朋好友,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约2.5亿元,并将款项出借给江苏某集团公司以赚取息差。因该集团公司周转困难,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本息。(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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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P2P网贷平台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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