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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大额存单发行热潮初现 新年市场或继续升温

发布于 2016-01-22  快速申请贷款

新年伊始,商业银行掀起了新一轮大额存单的发行热潮,40%以上的上浮利率水平,更加丰富的产品期限品种,以及灵活多样的靠档计息规则,赋予了大额存单新年新气象。业内普遍认为,随着发行主体的持续扩容,未来大额存单的发行频率、密度将进一步增加,而一旦实现了自由流通,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走低的背景下,大额存单将更获市场青睐。

期限品种更为丰富

2016年开年至今20余天,商业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热潮已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江苏银行、青岛银行、潍坊银行、临商银行、盛京银行、渤海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发行了新年首期大额存单。此外,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也已推出最新大额存单业务。

从发行利率来看,目前大部分上浮幅度在40%至42%水平,总体而言,与去年相比有所收窄。其中,工行、农行、中行、交行等国有大行基本上浮40%左右;相比而言,民生、招行、兴业、江苏等中小银行利率上浮幅度略高,上浮水平为42%。

以1月19日民生银行推出的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这6种时间期限的大额存单为例,其认购起点均为30万元,1个月和3个月大额存单票面利率1.562%、6个月大额存单票面利率1.846%、1年票面利率2.130%、2年为2.982%、3年为3.905%,整体较存款基准利率上浮42%。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发行的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品种相比此前更为丰富,特别是国有大行尤为明显。

工行的发行消息称,“定于2016年1月8日至3月7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2016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包含5只产品,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和3年期;2016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包含4只产品,期限分别为6个月、1年期、2年期和3年期。”

同时,中行在售的大额存单也包括了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共8个子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上浮40%。

靠档计息规则多样成新看点

事实上,自2015年6月份首发以来,在认购门槛高、收益水平不具备优势、流动性较差等因素制约下,大额存单的认购一度处于不温不火的境地。而这种情况在今年有望得到扭转,特别是从近期的发行信息来看,大部分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规则由此前按活期计算利率,改为更为灵活多样的靠档计息方式,一方面保证客户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保证客户在提前支取时有较高的利息收益,从而具备了秒杀银行理财及定期存款的条件。

以工行为典型,该行发行的今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靠档计息规则为,“不满3个月,按照支取日我行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满3个月不满6个月,按照开户日我行挂牌的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满6个月不满1年,按照开户日我行挂牌的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照开户日我行挂牌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照开户日我行挂牌的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与此同时,该行第二期产品的计息规则更为诱人:“不满3个月,按照支取日该行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满3个月不满6个月,按照开户日央行3个月存款基准利率1.4倍计息;满6个月不满1年,按照开户日央行6个月存款基准利率1.4倍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照开户日央行1年期基准利率1.4倍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照开户日央行2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4倍计息。”

此外,中行也在发行信息中称:“提前支取采取全期限靠档计息,最大程度为客户让利。例如您购买30万元1年期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持有7个月后提前支取,大额存单产品收益是定期存款收益的6倍。”除此之外,中行还明确表示,“大额存单产品可以办理质押贷款,也可开立存款证明,具有更好的流动性。”

“不按支取日期活期挂牌利率计息,而是改为按照实际存期满足的最长期限产品利率计息,这一方面保证客户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保证客户在提前支取时有较高的利息收益,大大增加了吸引力。”业内专家分析认为。

市场有望升温

在业内人士普遍看来,大额存单市场在今年有望迎来一轮新的行情。

一方面,从今年的发行计划来看,规模有所增长。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92家银行宣布了总计5.7万亿元的大额存单发行计划,高于2015年全年的5.4万亿元总额。

另一方面,发行主体仍在持续扩容。去年年末,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公告称,为了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决定将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1月底以前发行过同业存单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原来的102家扩大至243家。这已是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的第二次大扩容,2015年7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曾发布消息,首次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机构个数由最初的9家扩大至102家。

未来,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公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还决定,将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与基础成员,进一步扩大至观察成员,这意味着机构个数将由目前的479家扩大至643家,而此前获得大额存单发行资格的机构都首先进入了同业存单市场。

而随着大额存单发行主体和发行规模的逐渐扩大,打破流通和转让桎梏,建立一个银行间的大额存单交易平台的呼声越来越高。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更能体现大额存单电子化、标准化的特征,有利于存单的集中流通转让。但从实际操作看,与不断扩容的大额存单发行主体速度相比,平台建设已然滞后。一旦大额存单能够自由流通,在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的背景下,它可能会更受一部分对资金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客户青睐,市场热度还将慢慢升温。”业内专家表示。(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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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大额存单 商业银行 银行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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