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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管理有放松 P2P监管细则出台还早-图(1)

发布于 2015-12-10  快速申请贷款



原本预计在今年年底出台的P2P监管细则看来又要延期了。


近日有消息称,监管细则将在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明年年中落地。对此消息,央行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合力贷CEO刘丰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随时可能下发,但真正政策出台还早。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则表示“目前还未有更确切的消息”。

P2P行业从去年3月正式归口银监会监管,对于监管细则的出台已经有过多次预期,但都未真正落实。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政策延期的背后更多是监管对于行业创新的呵护,但也使一些风险事件失去评判的依据。

又见“细则”

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息称,在银监会的一次闭门会议上,一份成文的P2P监管细则向参会的地方金融办及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当时所流传的细节包括了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门槛及10倍杠杆限制;不能有物理的理财网点;不能有超过500万元的大额标的;不允许“拆标”,不能债权转让;不能有秒标等。

5月份,又传出几项对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

《财新周刊》在近期报道中又提出了“负面清单制”,包括P2P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实名用户推介项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将前后的消息对比后不难发现,很多禁止性规定并未被列入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的管理明显放松了许多。

对于此次披露的部分条款,刘丰认为,既然定位为信息中介,对注册资本和金融杠杆当然不应该有太多要求,负面清单管理也靠谱。“但是以后应该会对中介行为有更多要求和限制,包括信息透明、产品、经营情况定期披露、审计介入等。”他表示,细则不可能在今年出台,但此前也确实有说法称出台政策会有18个月过渡期。

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也认为细则在年底之前出台比较难。“对监管来讲,如何做到既相对宽松、有利于行业发展,又要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一种智慧。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他称,“2014年时我曾提出,监管期已经过去,再提监管意义不大了。当然不监管也不可能,最好就是底线监管,剩下的就是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认为,实行负面清单制而非牌照制,相对较宽松,实际操作起来对行业影响也最小,是在行业还没有完全发展成熟的情况下最有效的做法。但未来的实际执行过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

针对无注册资本门槛,她认为,“虽然网贷仅仅是作为信息中介,但对于金融信息准确性和风险性的识别能力还是需要相当成本和资质。”目前行业跑路诈骗频发,也是因为几乎没有门槛所致,“个人认为,门槛不宜过高,但也不宜完全放开。”

未决的争议

监管细则缺失,令P2P屡屡爆发的风险事件缺少了判定的依据。

今年7月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对网络借贷虽已有相应描述,但还是以框架性规范为主,许多细节尚待进一步确认。

例如,《指导意见》中提到“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资金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消息既出,之前以第三方支付托管为主的模式向所谓“联合存管”迁移。在原有模式中引入合作银行后,由第三方支付提供账户系统、支付结算、数据运营等服务,由银行开立资金存管账户,对存管专户进行监管。

一城商行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根据平台的背景、资质、用户量等的不同,该行提供直联及第三方联合存管两套方案。但是“接触得比较多,实质性对接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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