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监局特别指出,在二三线城市出现较多的手法有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等方式。
针对上述非法集资,四川银监局在5月就曾组织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活动。“在摸排、防止非法集资方面,对部分装修酷似银行、在银行业机构周围设立营业点涉嫌非法集资等给予更高关注。”四川省工商银行分行一职员对记者表示。
监管亟待专业化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和业务的快速增长,监管资源不足、监管不力等问题也更加突出。
四川省检察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坦言,对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处理不力,也是导致监管不到位的一大因素。“有很多监督措施不到位,不够细化,实施起来有难度。”这位检察官对记者说。
一些监管部门惯有的重发展、轻监管,风险意识不到位等问题使得一些融资担保公司钻了空子。因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从本质上属于金融类企业,而国家没有对这类公司的监管部门作统一规定,各地一般都由工信部门监管,作为非金融专业的主管机构管理金融类企业,会引发很多的问题。
事实上,至今中国对非法集资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各相关政府部门到底该承担哪些职责并不明确。比如,银监部门有权对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则无权介入;工商部门对出现的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没有群众举报,就很难调查;公安部门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行为,往往需要权威行政主管部门的定性等。
或许这促使一些担保公司的老板卷款跑路,但跑路后事关众多集资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界对此非常关注。
记者调查,去年四川银监局就对非法集资展开了严打,旨在排查民间金融风险。四川某市银监局一郭姓处长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银监局针对非法集资的相关活动,成立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导。
很快,四川信托、工商银行四川分行、中国银行四川分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加入了打击非法集资的活动。就此,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之所以全国各地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持续高发,与民间融资中介不规范、发展势头迅猛有关。
央行[微博]在年报中也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会突破现有的监管底线,明目张胆地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类似P2P的众筹应充分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说。(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