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银行上月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中国将面临1981年以来最严重的财政风险,这是2015年中国经济将要面对的首要风险。瑞银证券也指出,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实施新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框架,旨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强化预算纪律和重组地方政府债务。有观点认为,这将拖累GDP增长并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
多位债券交易员告诉记者,此时,外资金融机构正在债券市场大量购买高等级的信用债。在其中一位交易员看来,他们坚定认为中央政府会实施更宽松的政策,是符合历史规律且有逻辑、数字支撑。
2011年下半年,中央政府收紧了商业银行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放贷的政策立场和对影子信贷的监管规定(尤其是商业票据业务),当时又恰逢房地产活动和土地出让收入因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严而走弱。随后,地方财政、融资及投资遭遇重创,基建投资骤然减速。最终,中央政府放松了货币条件,商业银行将融资平台债务展期,各类影子信贷蓬勃发展。
德意志银行的报告亦指出,在2011 年底到2012 年的政策宽松周期中,M2(广义货币)增长率从13%的低点提高到14.8%的峰值。2015 年中央政府旨在让GDP 增长率放缓仅0.5%左右,然而地方政府却要面临空前的财政冲击。这可能意味着,今年M2 的增长率将不得不大幅上升。
作为地方政府重要融资手段的城投债,新发行量骤降。光大证券统计,扣除1月199.5亿元的到期量,当月城投净增规模仅为45亿元。瑞银证券测算,即便2015年基建投资不增加、所有地方政府均能顺利偿债,也依然存在1.1-1.6万亿元的融资缺口(占GDP的1.6-2.3%)。
而如果半数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偿债、债权人也不提供额外资金援助,那么地方政府可能额外还有超过2万亿元的融资缺口。
2014年12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通知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通知》指出,只有纳入地方政府债务范围的企业债才能够恢复回购资格,由此剥夺大部分城投债在回购协议中的质押品资格。随后“14天宁债”和“14乌国投债”接连被取消政府信用背书,让市场对地方政府的信用打上打问号。
据一位券商固定收入交易主管介绍,监管部门已在小范围内进行讨论如何修正以上《通知》,对地方政府融资造成的影响。修改意见包括对2015年到期债务进行延期,如何确保地方政府能顺利融资偿还债务等。
资本忧虑
作为银行贷款投放重点,2015年1月新增贷款中基础设施贷款依然是主导。据记者从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综合了解情况看,新增信贷规模或高于2014年同期。“受到美元流失、外汇占款下降的影响,1月中旬我们预计新增贷款要低于去年同期。但随后央行释放的流动性举措,让我们有了发放贷款的来源。”一位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相关人士说。
不过,一位工商银行总行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之前其所在部门接到参与一些PPP项目的邀请。但由于他们还没有弄明白这项业务的操作路径,因此并没有介入这些新设立PPP项目。“今年新发放的地方融资类贷款,多数都是对之前政府给予的兜底函进行延期操作,即老客户的存量业务。对地方政府新推出的PPP项目,坦白地讲,我们看不懂他们的财务报表。”他说。
据记者了解,进入2015年,不少中小型商业银行业务规划提出逐步退出地方融资平台类的项目。“‘43号’文禁止政府出担保函,现在政府还没有想好办法绕出来,继续融资。要看到市场对PPP切入点和风险程度有了明确的评估后,我们再做决定。”一位中小型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主管告诉记者。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对企业(原政府融资平台)和所在地政府的角色定位和风险承担,是金融机构对PPP项目看重的一点。一位兴业信托的部门主管认为,相比PPP,信托,资管计划可以运作的核心就是锁定地方政府,其核心抵押物就是政府信用。
已在全国为企业、公司宣讲PPP近1000场的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王守清教授告诉记者,参会的90%企业家、70%民企最大的顾虑也是政府不守信用。“在合同制定上,法律上有两派争议,一派是特许经营合同,到底是一个商务合同,还是民事合同,还是一个行政法。如果是行政上的东西,作为投资者,只能是行政复议,还是政府说了算。如果是民事合同,那就是我跟你政府是平等的,我们可以打官司。这是最大的问题,法学界也有争议。”
回看已经实施的PPP项目,失败案例也不在少数,这当中也有不少是由于政府违背承诺而致合作方利益受损。
青岛威立雅污水处理项目中,当地政府在签约后又单方面要求重新谈判以降低承诺价格;长春汇津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政府废止了当初指定的管理办法,致实施机构拖欠合作公司污水处理费最终致项目失败;廉江中法供水厂项目中供水量和水价都未达到当初合同规定的标准;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和鑫远闽江四桥则是由于出现了竞争性项目而政府又无法按约定给予补偿。
PPP要求政府改变自身定位,由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项目的合作者和监督者,并严格遵守契约精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现实的考验。(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