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还贷业务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人通过申请,委托贷款银行定期将其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或转还款账户)归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的行为。冲还贷方式有两种:逐月冲还和逐年冲还。
1、必须由本人办理,有配偶的需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他人不可代办。
3、详细阅读协议条款,并确认协议附表信息。
4、签订协议后,贷款职工要在每月20日(还款日)之前注意查询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委托扣款账户(银行还款卡)内余额是否可满足扣划当月应还本息,不足的应最迟在还款日之前将足额的还贷资金存入委托扣款账户内,避免发生逾期。
5、签订协议后,贷款职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由每年到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提取,变为委托中心每月直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管理系统自动完成。
6、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动的,要办理变更协议。
7、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职工夫妻有一方在铁路分中心缴存且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另一方在其他分中心缴存的,以上3种情况不能办理冲还贷业务。贷款职工夫妻有一方在省直系统、电力系统或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与在长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职工签订协议。(文/安贷客 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