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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企业融资将迎政策利好 允许合理借新还旧

发布于 2014-11-12  快速申请贷款

    不用还清上一期贷款也可续贷,将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广东中小企业的融资将迎政策利好。昨日,《投资快报》记者通过银行业人士获悉,上周广东银监局向广东各家银行发出口头传达,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用还清上一期贷款情况下续贷,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倒贷”问题。

  接近监管人士对记者透露,广东银监局上述通知系于上周向各家商业银行传达,但主要为框架性文件,目前已经有国有银行中小企业部信贷部收到通知。不过,多家银行人士透露,该政策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徐北表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资金筹措成本。

  允许合理借新还旧

  “倒贷”一直以来是困扰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的一个麻烦事。根据规定,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向银行贷款,当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再申请续贷。因此,小微企业在银行审批是否向其发放续贷期间,就面临一段“资金断流”的日子。这个时候小微企业常常需要通过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或者民间借贷等介入资金周转。

  据报道,这一问题早已经引发监管的注意,并将在短期有望在广东的银行看到解决办法。靠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银监局的政策只是方向性指引,但具体的执行标准需要各家银行进行细化。特别是对于具体什么样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具体执行细则如何落地,则由各级银行自行制定。

  各家银行自行制定细则

  事实上,在广东银监局发出通知前,今年7月24日,银监会已经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就直指小微企业中的“倒贷”问题。《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合理设定贷款期限,依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此外,在产品设计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据悉,银监局上述要求为指引性意见,并不具有强制性,是否执行还需看各家银行。记者从业内获悉,目前已经有国有银行中小企业部信贷部收到通知。此外,部分银行对于该政策落地后会否产生管理漏洞亦有所顾虑。徐北指出,由于目前银行对于各级网点的考核是采取一年期和三年期等考核方式,部分银行担心基层客户经理与客户相勾结,利用新政导致坏账滞后。“部分银行规定,续贷无需还清上期贷款审批必须报省行。”徐北表示,也有部分银行将放在分行层面决定。(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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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中小微融资 广东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 续贷 借新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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