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银行对抵押、担保贷款相关规定
1、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借款人必须将房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其抵押率一般不得超过50%,同时,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
2、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物仅限于商业银行开立的储蓄存单、国债等价值稳定、且易于变现的有价证券。银行存单和国债质押率不超过90%,其它有价证券质押率须视其价值分别确定。借款客户借款人提供的质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需要公证的,借款客户(或质押人)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您应提供中国银行可接受的第三方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全额有效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