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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房贷逾期不还120件 苏州楼市上演弃房断供(2)

发布于 2014-09-30  快速申请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出现主动弃房外,更有可能是购房者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或者炒房团资金链断裂而“断供”。

    “第一套房子发生纠纷的较少,因为作为刚性需求,购房者往往比较慎重。在为数不多的‘首套房’断供案件中,外地籍年轻人占比较大,且涉案房屋多为被告唯一住房。”金法官说,值得注意的是,业主断供后被银行告到法院,缺席审理较高。被告下落不明或经送达后拒绝出庭的,差不多要占50%,弃房抵债意图明显。

    据金法官介绍,审理断供案件发现,购房者往往有一种典型的从众心理,就是“买涨不买跌”,房价越是被抬往高位,越有可能出现售楼处前排队抢房的现象。其中一部分购房者随意性较大,缺乏长远规划和风险意识,对自身还款能力没有正确评估,一旦遭遇变故,脆弱的履约能力极易丧失,无法承受巨额贷款,最终会陷入房产被拍卖的尴尬境地。

    “弃房断供表面看来,有人愿意亏损首付和已经支付过的利息,并搭上维护了多年的‘信用’,就一了百了。但断供不仅是信用问题,还涉及违约责任。弃房也不代表法律责任可以中止履行。”金法官说。

    在房贷纠纷中,最不应该也最常发生的就是借款人疏忽大意导致逾期还款的情况。金法官就审理过不少这样的案子。李先生和江女士是一对80后小两口,前几年向银行贷款购置了房子。两人心情好时,会及时向银行还贷,但两人一吵架,就谁也不去银行还贷了。

    今年3月,小两口的银行逾期还款记录达到了十几次之多。银行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贷款合同,并要求小两口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逾期还款的利息及相关费用。这下,小两口才紧张起来,赶紧支付了拖欠的款项以及罚息,借款合同才得以继续履行。

    “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累计超过一定次数,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要借款人立刻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且还要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这就意味着借款人的房子可能要被拍卖用以清偿。”金法官说,即使银行没有选择解除合同,逾期还贷对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个人的逾期还款记录将被记入征信系统,从而影响个人信用。

    金法官认为,断供现象频发,也反映出不少购房者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觉得,断供以后,“大不了房子我不要了,银行爱怎么着怎么着”。其实不然。从“断供弃房”案例看,不管是“供不起”还是“甩包袱”,结果都是损失惨重。不仅房子没了,首付、月供也付之东流。如果房子抵掉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贷款的话,还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据法制日报(马超 程学华)

    扫描:多地出现“弃房断供”

    前不久坊间曾因某经济媒体的一篇报道而纷纷传言“弃房断供”“狼来了”。该媒体在文中是这样表述的——“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 。

    数据:今年珠三角6市法院审结79件“弃房断供”案

    2014年珠三角6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结79件“弃房断供”案,其中贷款金额最高为600余万元,平均贷款额度在22万元上下浮动,79件案件中,有38件案件是购房者买房不到3年就开始停止还贷。而在珠海,今年共审理了至少14宗“弃房断供”案,不过仅有1宗已经判决,撤诉2宗,其他均刚受理或正在审理。上述判案中,断供的楼盘位于金湾三灶,至少五成断供楼盘位于西区。此外,珠海人购买中山坦洲房屋也出现若干宗断供案件。个案:杭州豪宅三业主因断供被银行起诉

    不久前,某总部设于南方的股份行杭州西湖支行起诉了这一楼盘的三位业主,这三位业主均已出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0年该行向业主章某某发放了310万元的贷款用于购买该房屋,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以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昆仑之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贷款发放后,章某某自2013年9月21日起便未按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本金,截至2013年11月尚欠银行贷款本金288万元,利息5万元。章某某违约后,银行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其诉至法院。2014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受理该案。

    另两起案件,业主黄某某和赵某某。他们起码在该楼盘购买了两套以上的住房。购房时间均是房价较高的2010年,贷款金额323万元,期限分别为15年和30年。业主自2013年9月和12月起便没有还款。

    热词

    什么是“弃房断供”?

    所谓“弃房断供”,是指贷款购房者停止房屋按揭,放弃该房屋的行为。产生原因多是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或购房者出现财务问题无法偿还按揭。      扬 综

    观点

    “弃房断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给我们什么警示

    当听说浙江杭州、福建宁德、广东广州等地出现“弃房断供”的事情时,还觉得离我们很远。现在,苏州城区也出现了“弃房断供”的现象,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刚一听闻,还真觉得有些意外。 

    曾几何时,楼市热得发烫,岂止是发烫,简直是发疯!买房赚了钱的人,在网络上大晒自己的“炒房业绩”;开发商耍出各种花招,怂恿公众买房;一些团体出处于自身利益,明里暗里,鼓动公众买房……一时间,大家一窝蜂地买房子,抢破了头也要买房子,以至于楼市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买到即赚到,就怕买不到”。

    确实,有不少人通过买房,发了点财;甚至有人发了大财。但事物总是两面的,楼市也不例外,房价更不例外。有涨就有降,这是市场的法则。然而,有人被楼市一时的“热”冲昏了头脑,无力买房,就贷款买房,借钱买房,而且,一借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潮涨潮落,一段时间以来,发烫、发烧的楼市逐渐降温,楼市变得越来越理性了,反衬一些购房者的不理性。一些购房者在楼市处于高位时贷款买了房,等房价降下来,房子自然有可能变成“负资产”。

    只是,房价下降,业主选择“弃房断供”,就太不理性了,除了在信用上、道义上备受指责外,就是在经济上还要受到二次损失——也就是,业主被银行起诉,业主败诉后,房子很可能遭到低价拍卖,而且还要承担起诉费等各种费用。

    所以说,“弃房断供”真是玩不起。

    “弃房断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不光买房,做任何事情,都要量力而行;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风险意识!  

    龚大中

    原因

    “弃房断供”为何会发生

    业内人士挖掘各方面因素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出现主动弃房外,更有可能是购房者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或者炒房团资金链断裂而“断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按揭贷款违约现象增加,有几个原因:一是部分区域确实出现了房屋价格下跌幅度大于按揭贷款的额度,进而使得此类住宅业主的还贷积极性下滑;二是此前商业银行对购房者的信贷资格审核不严。从实际情况看,很多银行给购房者的评估过程中,往往面临打分不严、评估值注水的情况。最典型的就是购房者的收入状况,其实是可以造假的。这往往使得按揭贷款的能力被虚假抬高,进而使得后期的还贷面临压力。

    影响

    业主“弃房断供”会严重影响信用等级

    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的一些企业,都会把最高人民法院的黑名单作为他们的一个信息来源,如果确实个人或者企业逾期没有偿还法定债权债务的话,银行一定会不予提供贷款。未来也会影响业主的信用等级。

    博弈

    业主“弃房断供”开发商该怎么办

    房价本身其实是一个市场波动调整的价格,不可能要求房价一直涨不让跌,房价下跌后有意见的业主提出一些补偿要求,因此这个要求本身是不合理的。

    房价下跌后,有的开发商迫于压力就会给出一些补偿措施,比如赠予车位或者返还一些装修款。 其实,开发商不需要对房价下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基于自身和客户之间的沟通,愿意做出一部分让步或者让利的话,对消费者来说也是欢迎的,但这不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没有这个法定责任。

    追踪

    “弃房断供”是舶来品 最早发生在美国

    2007年8月美国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居高不下的房价开始破灭,出现了房屋断供现象,2008年,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他们过去买的房子其价值正在不断缩水,他们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其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能卖出的市场价,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已经成了负资产,而一些房主则是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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