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银监局获悉,为鼓励当地商业银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而提出了五项激励举措,其中“将小微金融服务指标作为开设社区支行的依据”被当地业界视为最有吸引力的激励政策。
上述五项激励举措分别为:一是动态扩大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在平均不良贷款率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二是推动各银行制定小微金融从业人员尽职免责办法,对于严格按照小微企业授信流程勤勉尽职、因客观原因造成风险或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免责;三是将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的评价指标,作为其发起设立社区支行的主要依据;四是支持银行业探索小微金融服务的新模式、产品和渠道;五是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完善小微金融服务监测、问责与投诉机制。
其中,第三项措施最为业界关注。根据具体政策,深圳银监局对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小微企业贷款三年复合增长率等指标排名前列的银行,给予更多的社区支行或网点设立指标,另外在社区支行审批流程上简政放权,高管人员改为报告制不再做任职资格审核,不再区分筹建和开业两阶段、实行筹建前报告制度等。
深圳银监局网站资料显示,今年1至5月,该局批复多家银行的社区支行开业或筹建的申请,包括珠海华润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民生银行(600016,股吧)等。
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昨日透露,截至2013年末,深圳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已连续五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深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3768亿元,同比增长19.56%,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32个百分点。(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