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一步完善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用工成本。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按招用符合条件的实际缴费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另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两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享受完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青岛无抵押小额贷款基本条件:
青岛无抵押小额贷款所需资料: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