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可以采用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有借款人自助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银行应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是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银行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系接,认定工作。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轨迹保存相关凭证。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赢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验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检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