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本人在哪里工作,只要连续足额交满6个月,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调动的缴存人。不过,对于成都户籍的购房者,这一问题已不复存在。
9月21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提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及“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
这也是继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发布“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九大改革措施”,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后,相关贷款流程首次得到明确。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两份文件的先后出台,有望让公积金异地贷款更加便利、更具可操作性。
那么,目前成都的情况又是如何呢?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1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部分调整时,就明确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外地缴款后可在外地买房。
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建金2014)148号),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这也是目前为止成都唯一开放的异地贷款形式。
四川(楼盘)省的情况亦与之类似。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四川已在去年出台规定,提出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异地缴存公积金,回川买房已不再是难事。(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