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买家)提供: ① 个人资料:申请人(包括联名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② 收入证明:盖有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且收入证明必须高于2倍月供、近半年的银行存款流水(或工资存折、工资单或个人纳税单); ③ 资产证明资料:借款人其他资产证明(名下其他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④ 房产资料:首期收据原件、按揭银行的供款存折/银行卡(银行回单)、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证明; ⑤ 其他资料:申请人近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外地户籍买家税单或社保记录年限证明须满3年); ⑥ 企业资料:若申请人为个体户或私营业主,须提供营业执照、公司近期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文件。
卖家提供: ① 个人资料:申请人(包括联名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② 出售房产产权证明:预售合同、房地产权证、过户登记凭证、网签合同、查册表; ③ 其他房产证明: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共有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证明、房改房的须提供单位已盖章的“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复印件; ④ 收款证明:银行的收款存折/银行卡(银行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