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洛阳银行的前身是洛阳市商业银行,洛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2009年3月4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洛阳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洛阳银行。洛阳银行将加快经营发展步伐,全力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将坚定不移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加快实施品牌化战略、区域化布局、特色化发展战略,做中部地区最具发展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更多
基本信息
利率
面议
额度范围
1万-50万
抵押方式
有抵押
贷款期限
3、6、9、12、24、36个月
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放款时间
1个工作日
  • 条件宽松

    手续简单,工薪阶层即可办理

申请条件
月 收 入
不限
信用记录
不限
适合
不限人群
贷款专员
郑经理
贷款产品简介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洛阳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申请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由洛阳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整存整取的人民币定期存单,移交洛阳银行作为贷款的质押物。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品。
(二)借款人和出质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
(三)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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