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 >>更多
基本信息
利率
面议
额度范围
1万-100万
抵押方式
无抵押
贷款期限
3、6、9、12、24、36个月
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放款时间
3个工作日
  • 条件宽松

    手续简单,工薪阶层即可办理

申请条件
月 收 入
工资3000元以上
信用记录
本地人有信用卡/贷款记录
适合
不限人群
贷款专员
王经理
贷款产品简介
装修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屋装修的贷款
借款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持有本地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在本地有固定、详细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2.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的借款人需具有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客户具有房屋使用权的书面证明资料;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符合我行规定的贷款担保条件;
5.借款人需指定贷款用于房屋装修用途;
6.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所需材料
需准备资料
1.按我行要求填写完成的《吉林银行零售贷款申请及面谈记录表》;
2.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载明申请人姓名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使用权证明;
5.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还款来源证明;
6.贷款用途资料的提供按以下规定办理:
对于贷前能够确定交易对手的业务,提供装修公司出具的装修合同或由包工工长与借款人签订的装修包工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借款的用途的书面材料;
对于贷前不能够确定交易对手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放款前应列明用款计划,明确贷款用途,在贷款发放后及时提供装修消费凭据以佐证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7.抵押物权属证明及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有);
8.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办理抵押的承诺书;
9.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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