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 >>更多
基本信息
利率
面议
额度范围
1万-300万
抵押方式
无抵押
贷款期限
6、12、24、36、60、120、180个月
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放款时间
3个工作日
  • 条件宽松

    手续简单,工薪阶层即可办理

申请条件
月 收 入
工资3000元以上
信用记录
本地人有信用卡/贷款记录
适合
不限人群
贷款专员
肖经理
贷款产品简介
吉林银行房屋按揭贷款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卖方及配偶(含房屋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供《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5)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有权机构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有关文件;
(6)采用抵押+贷款资金(存入卖方账户)冻结担保的,卖方同意在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并出具《卖方承诺书》。
(7)对已完成产权过户作为放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卖方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卖方为非自然人的,可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8)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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